2010年12月6日 星期一

對於"抄襲"之看法


這次主題是「抄襲」

我自己是覺得,課堂上蔡依林那段
我覺得很有道理。

流行的東西、引領潮流的指標
本來就是大家都會參考的
不然怎麼叫流行呢??

如果說是這樣的話
那路上看到有人穿跟誰一樣的,或是造型根本一樣
是不是也可以說是抄襲呢?

我覺得現在有太多的人
常常自認為的把「抄襲」兩個字掛在嘴邊
比如下面這張


這樣也可以說成抄襲!!

我真的覺得超厲害,我都替設計者難過了
引用一段文字:
就連北京奧運的吉祥物,也涉嫌抄襲?!但實際上,福娃的設計者是69歲的奧運會吉祥物創作組組長、著名藝術家韓美林先生,他看到這張圖片時,他憤慨的表示,現在的年輕人不懂中國的傳統文化,抄襲實為無稽之談!

基本上,除了顏色剛好一樣,
其他我實在是看不出哪裡抄襲了


真的不要隨便把"抄襲"兩個字掛在嘴邊
這樣真的會很傷創造那東西的創作者


很多想法或是創意,本來就不會憑空跑出來呀
總是要有東西做參考的

但我覺得創作者在參考之後,也不要就是加入的想法只有一點點,
然後大部分都參考原作

基本上應該是要從中擷取元素,然後重新組合產生新的構想
像下面這兩張的比較


孫菲菲新大片,抄襲dior新香水氣球廣告    2009Dior花漾甜心『Miss Dior Cherie』新香水廣告


氣球的部分
真的是有點相似到了

氣球可以換成很多東西壓
花束壓~彩色棉花~泡泡之類的




 總之

抄襲兩個字

真的不能隨便掛嘴邊





*我是這樣認為的*